恩典必须是白白的

因我们行事为人,是凭着信心,不是凭着眼见。(哥林多后书5:7)

试想象救恩就像一间的房屋,而你就住在房屋里面。

这房屋给于你保护,里面储存的食物与饮料将持续到永永远远,这房屋永不朽坏或崩塌,房屋的窗户打开时看见辉煌的远景。

神用了祂自己和祂儿子非常昂高的代价以建造这房屋,而把它赐与你。

这“购买”的契约称为一个“新约”。条件是:“若你接受这房屋为恩赐,并喜悦天父以及圣子与你同住这房屋,这房屋将是你的,并永远的属于你。你不可在房屋里隐藏其他的神明而亵渎这神的殿,也不可将你的心转离去追求其他的宝藏。”

若同意接受这个的契约,然后却聘请一位律师草拟一个每月分期偿还的时间表,期望以某种方式来平衡这些的账目,这岂不是愚蠢的作为?

这样,你就不把这房屋当成是恩赐,却是一个的购买。神就不再是那白白赐恩的恩人。而你将成为一套新要求下的奴役。这些要求是神从没想过要加添在你身上的。

若恩典是白白赐下—事实上这就是恩典的意义-我们就不能把恩典看成是可以被偿还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