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奉耶稣

我们遵守神的诫命,这就是爱他了,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。因为凡从神生的,就胜过世界;使我们胜了世界的,就是我们的信心。(约翰一书 5:3-4)

乔纳森·爱德华兹,十八世纪牧师和神学家,在斟酌这段话后总结道,“拯救的信心意味着…爱……我们爱上帝,使我们能够战胜困难,致力于遵守上帝的诫命——这表明,在拯救的信心、生命及生命的能力中,爱是最重要的,并且藉着它们产生伟大的影响。”

我认为爱德华兹是正确的,圣经中有许多文字支持他的观点。

换种方式讲,在基督里的信心,不仅是同意上帝对我们来说是什么,也是信奉在基督里他是我们的一切。“真正的信心就是信奉基督,无论圣经中基督以什么方式面对可怜的罪人。”这“信奉”是对基督的一种爱,珍爱他超过一切。

因此,约翰一书五章第3节与第4节不矛盾;一方面,第3节说我们爱上帝,使我们能够遵守他的诫命,另一方面,第4节说,虽然世上的阻碍使我们不遵守上帝的诫命,但我们的信心胜了这世界的阻碍。爱上帝和基督是隐含在信心里的。

第5节解释道,有信心遵守的人是“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”。这信心“信奉”出现的耶稣基督就是那荣耀的、神圣的人。它不仅仅是赞同耶稣是上帝儿子这个事实,因为魔鬼也同意这个事实(马太福音8:29)。相信耶稣是上帝儿子,意味着“信奉”这一真理的重要性,即,满足于基督是上帝的儿子,且在他里面上帝是我们的一切。

“上帝之子”意味着耶稣是宇宙中他父身边最重要的那个人。他的一切教导都是真理,他应许的一切都可靠,他灵魂满足的一切伟大永远不会改变。

所以,相信他是上帝的儿子,就包括以这一切为根基和满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