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时的生命册

凡住在地上、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,都要拜它(兽)。(启示录13:8)

所有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人都被保证了救赎。

名字被记在生命册上,它就担保了我们的救赎,这是因为那册子叫“被杀之羔羊生命册”(启示录13:8)。被记在这册子上的人得拯救,不是凭靠他们的好行为,而是藉着基督是被杀的羔羊。

那么,在我们的审判中,那些册子里关于我们生命的记录有什么作用呢?答案是,册子里有关于我们属于基督的足够证据,它们能够公开地证明我们的信心及与基督的联接。

思考启示录21:27,“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,总不得进那城(新耶路撒冷);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”。这里,“写在生命册上的”的结果不仅是不会毁灭,而且是不惯行可憎与有罪的事。

例如,想一下十字架上的那个贼,耶稣说他要一同进乐园(路加福音23:43)。那么,当生命册被展开的时候,对他的审判将是什么呢?他的生命超过99.9%都是罪恶,但基督的血要担保他的救赎。

于是,上帝要展开那册子,并用罪的记录来荣耀他儿子的至高牺牲;然后他用最后一页来显明产生在那个贼身上态度和话语的变化,那最后一页(十字架上的最后时刻)要公开地证明那贼的信心及与基督的联接。

因此,册子上所写的是公开证明,证实我们的信心及与基督的联接;我这样说,意思不是记录的好行为要比坏行为多。

我的意思是,那里要记录着某种改变,它显明信心的真实,即重生及与基督联接的真实情况。相信我的定罪是过去(罗马书8:3),相信我的名字在生命册上,并相信那位在我里面开始有益工作的,也要在基督 来的那一天把它完成;这就是我怎样进入那一天。